发布时间:2023-08-04 16:43:47 阅读量:
甲方(借款人):
住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650万元(大写:陆佰伍拾万),其中300万现金,由乙方转入了甲方银行账户,甲方购买乙方砂石生产线机器设备一套价值350万,甲方未付购买价款,现将购买价款转化为借款,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第二条 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借款利息月息1%,归还本金时一并结算利息。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从2021年01月28日起至实际还款时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款项交付及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