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3 19:04:33 来源:方烜律师事务所 阅读量:
2022年年底,陈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因多次催讨未还,王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陈某名下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线索,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经流水查询,意外发现在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陈某账户曾有4万元存款。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针对这类情况该如何应对?财产保全,为自己的权利“投保”。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
二、哪些案件使用财产保全?
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三、在什么阶段可以提出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四、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二)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
五、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1.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六、财产保全的措施及期限?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