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6 10:09:23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阅读量:566
问:和培训机构签署6K的培训合同,签署合同前培训机构微信承诺后期可全额退款,但是后期却以合同中未写全额退款为由,拒绝全额退款,请问签署合同前的聊天记录是否具有法律证据意义?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66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微信聊天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的形式之一。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但,同时,请注意,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如果发生以下情形,法院一般不会作为证据采纳:1. 无法确定主体;2. 证据不完整;3. 无法出示电子证据原始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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