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6 10:27:32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阅读量:
问:08年我在分公司担任负责人职位,总公司法人于2015年左右失联,总公司和分公司现在都被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我这边也被列入失信人员,我怎样才能和公司解除关系。
答:失信人员与解除劳动关系不矛盾,只要公司还没注销,都可以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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