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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破了头缝了五针,医药费协商不回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4-16 10:37:47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阅读量:

问:被人打破了头缝了五针,住了八天院,现在医药费协商不回来?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方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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