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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4 09:17:42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阅读量:
问:法院判决离婚,男方玩消失不支付抚养费,已经拖欠一年了,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该怎么办?
答: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